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宣城市宣州区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全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