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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4/30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12784 次 [关闭]

第一条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门(急)诊病历首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情况、职业、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必须填写完全,除药物过敏史由医师填写外,其余项目由挂号室填写。

2、初诊病历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意见和执业医师签名(签全名),急诊病历的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3、复诊病历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意见和执业医师签名(签全名)。

4、门(急)诊病历要求字迹清楚,用药规范。诊断必须用中文全称,不用英文或中英文缩写,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书写,并在医师签名处签 名。

5、医院每月组织一次门(急)诊病历书写检查,凡病历书写不合格者,按医院《奖罚条例》严格处罚。

第二条  门(急)诊处方书写内容及要求

1、一般项目齐全(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日期、电话号码、单位或住址、科别、工号);

2、处方内容,应正确书写药品名称、剂量、数量、用药方法,通常“Sig”表示。执业医师签全名或盖单;

3、处方内容(包括计算机中的信息)与病历记载必须一致,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4、处方一律用中文,用蓝黑墨水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

5、处方有修改时,应在修改处重新签字,并签全名;

6、麻醉药品使用红处方。执业医师经医师考试合格,有权开麻醉药品;

7、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张处方西药不超过5种,中药不超过7贴;

8、督促检查:医院每月进行一次处方检查,对不合格处方,按医院《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第三条  门(急)诊辅助检查申请单书写的内容及要求

1、一般项目齐全(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日期、单位或住址、科别、工号);

2、规范填写主诉、现病史、主要体征、诊断,诊断必须用中文全称,不用英文或中英文缩写。医师签全名,不可用工号代签名。要求字迹清楚;

3、督促检查:医院每月进行一次辅助检查申请单检查。对不合格申请单,按医院《奖罚条例》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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