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目的
准确掌握辖区内恶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病、死亡数据,动态了解人群癌症、心脑血管事件负担以及发展趋势,探索恶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的危险因素,为卫生决策和癌症、心脑血管事件预防与控制提供准确信息和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
(一)肿瘤登记与报告
1.报告病种
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
2.报告范围
户籍属于宣州区的居民,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报告:
(1)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T、B超、内窥镜、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2)既往已确诊或在外院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因为相关科室每日门诊接诊肿瘤患者数量较多,当日检查结果多不能出来,影响及时诊断和报告,且几乎所有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患者均需住院治疗,所以医院规定,仅对住院诊治的患者进行报告。另外,既往已在本院报告过的住院患者,病情和诊断情况等信息没有发生变化,则无需再报告。
3.报告内容
(1)个体报卡
按照“宣城市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现住址等;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肿瘤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由疾控中心人员使用统一的标准进行填写。
(2)汇总表
按月对医院报告的个体报卡进行汇总,报送至区疾控中心。另外,按月对恶性肿瘤病例进行分类整理,报送“恶性肿瘤分类月报表”至区疾控中心。
(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
1.报告病种
包括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 脑梗死、未分类脑卒中等)、急性心肌梗死、心源性猝死等。
2.报告范围
(1)在门(急)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CT、B超、核磁共振、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心脑血管事件病种患者。
(2)在外院已经确诊,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仍在急性期的心脑血管事件病种患者。
因为相关科室每日门诊接诊心脑血管事件患者数量较多,当日检查结果多不能出来,影响及时诊断和报告,且几乎所有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患者均需住院治疗,所以医院规定,仅对住院诊治的患者进行报告。另外,因为是“事件”报告,所以对于诊断为“陈旧性***”、“既往***”、“***后遗症”、“***个人史”等心脑血管事件后遗症期或已经康复的患者无需报告。但对于二次急性发病的患者需要再次报告。
3.报告内容
(1)个体报卡
按照“中国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心脑血管事件诊治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现住址等;疾病信息,如诊断结论、诊断依据、诊断时间等;患者转归信息;填报人员信息。疾病ICD编码由疾控中心人员统一填写。
(2)汇总表
按月对医院报告的个体报卡进行汇总,报送至区疾控中心。
(三)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报告
门(急)诊对至本院就诊的35岁以上的首诊患者,常规测量血压,并根据血压测量结果,提出健康管理建议。同时做好登记和汇总上报。
三、监测信息上报
(一)责任报告人员
1. 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个体报卡
由各临床科室负责最后诊治的执业医师报告。
2. 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汇总报表
由防保科指定人员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上报的个体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告。
3.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
由门诊部每月对门诊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二)报告流程
1.各临床科室执业医师对于在诊疗过程中需要报告的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病例,及时网络填报“宣城市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或“中国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上报至防保科。
2.门诊部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报表报至防保科。
3.防保科对各临床科室报告的肿瘤、心脑血管事件个体报告卡及时审核,并每月汇总、分类,于10日前将上一月汇总表,连同个体报告卡、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报表一起报送区疾控中心。
(三)漏报调查和补报
防保科每月对全院住院病例开展漏报调查,督促责任医生及时补报。并对监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反馈和通报。
四、组织分工和职责
(一)慢性病监测领导组及职责
我院成立慢性病监测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防保科主任
成 员:医务科主任,质管科主任,肿瘤内科主任,神经内科主任,心血管内科主任,门诊部护士长,其他各临床科室主任
职 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院慢性病监测各项工作;召开领导组会议,对医院在慢性病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及监测质量较差的科室及个人进行奖惩等。
(二)慢性病监测管理科室及职责
慢性病监测管理科室由防保科负责。
职责:负责对慢性病监测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将上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传达给临床科室;对慢性病个体报卡进行收集、审核和质量检查,并汇总上报;定期对临床科室慢性病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和漏报调查,及时发现监测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督促改进;组织接受上级部门开展的监督指导,并对工作进行持续改进;对慢性病监测工作开展较突出和较差的部门和个人,提请慢性病监测领导组进行奖励或惩罚等。
五、工作制度
结合上级要求和我院实际,建立宣城市中心医院慢性病自查与奖惩制度,确保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附件
1.宣城市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
2.中国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卡
3.宣城市中心医院慢性病监测自查与奖惩制度
附件
宣城市中心医院慢性病监测自查与奖惩制度
1.为确保我院慢性病监测工作质量,促进相关人员及时、准确报告监测信息,建立自查和奖惩制度。
2.防保科每天(不分周末、节假日)对全院慢性病报告系统进行浏览,对临床科室报告的慢性病报卡及时审核,并加强对临床科室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报卡内容填报准确、完整、及时。
3.防保科每月对各临床科室的住院病例开展慢性病漏报调查,并将结果同时通知责任医生、责任医生所在科室住院总和主任,督促责任医生及时进行补报。
4.防保科每月对各临床科室报告的慢性病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反馈,并通报至全院。
5.防保科每年对各科室和个人慢性病报告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统计,提出初步奖惩意见,报领导组批准后执行。
6.医院制定慢性病监测报告工作质量的具体考核和奖惩措施,每月通过绩效考核对科室进行扣分,按年度兑现个人经济奖励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