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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医院职业安全防护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6/19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355 次 [关闭]

一、职业安全风险源识别

(一)生物性危害因素

医疗机构主要的生物性危害因素主要是各种病原微生物,如新冠病毒、 HIV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等。

常见的工作岗位包括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呼吸内科、儿科、检验科等科室。

(二)放射性危害因素

医务人员可能因操作或使用射线装置或者放射源而接触放射性有害因素。常见的工作岗位包括放射诊断、介入治疗、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涉及核医学科、影像科、导管室、骨科、心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血管外科等科室。

(三)物理性危害因素

医疗机构主要的物理性危害因素包括紫外辐射、激光辐

射等。 紫外辐射常见于使用紫外消毒的区域,激光辐射常见于使用激光治疗的区域,如康复理疗中心、手术室、皮肤科等。

(四)化学性危害因素

医疗机构主要的化学性危害因素包括毒性较大药品的储存使用、手术室消毒用有毒化学品和麻醉废气、消毒供应中心使用的消毒剂、病理科使用的强酸强碱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等。

常见工作岗位包括消毒供应中心、病理科、临床实验室、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肿瘤科、药剂科等。

(五)工作相关职业紧张

医务人员因职业特点存在长期加班、夜班倒班等工作方式,可导致职业紧张,容易产生抑郁、焦虑等不良心理状况。常见工作岗位为工作强度较高、思想压力较大的临床科室,如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心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外科等。

(六)不良人因工效学因素

医务人员因工作特点,在医护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重复操作、不良姿势、长时间站立或坐位操作等,可致肌肉、骨骼、神经等系统损伤。常见工作岗位包括口腔科、康复科、 急诊科、手术室、骨科、B超检查室等。

针对职业安全风险源采取的防护措施

(一)生物性危害因素

1.管理措施

(1)收治传染性疾病的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尽早采取隔离措施。

(3)收治传染病患者的科室应加强管理,按照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患者症状体征、暴露风险等,落实各项控制隔离、消毒消杀等措施。

(4)医院为全体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加强培训和现场管理,指导和督促医务人员正确、规范穿戴、脱摘个体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及时科学评估工作环境和医疗操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暴露风险采取分级防护措施。选择个体防护用品时应综合考虑符合性、适合性、 密合性、 舒适性等因素。

(5)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一旦可疑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6)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程序操作,加强锐器伤防护。

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保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被污染的锐器应废弃至密闭、防刺破和防泄漏的专门容器中。

存放污染锐器的容器应尽可能放在靠近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以方便安全使用;使用时应竖放,定期更换,不容许存放过满。

存放污染锐器的容器移出使用区或更换时,应先盖好容器,防止在处理、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内容物的溢出和外露。

不能徒手打开、清空或清洗重复性使用的容器,避免操作时引起操作者皮肤损伤。

禁止用手在人与人之间直接传递锐器;禁止用手直接拿取被污染的锐利器具;禁止直接把手伸入容器中存放和处理被污染的重复性使用的锐器。

禁止用手弯曲或弄直被污染的针具,禁止双手回套针帽,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7)建立职业暴露上报制度,对已知和未知生物性有害因素职业暴露进行风险评估, 按照相应职业暴露处理规范进行处理和上报。

2.个人防护

医务人员应及时科学评估工作环境和医疗操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风险,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暴露风险采取分级防护措施。选择个体防护用品时应按照个体防护用品选择原则,并综合考虑符合性、适合性、 密合性、 舒适性等因素。穿戴和脱摘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穿脱后的检查工作。

1)基本防护:适用于普通门(急)诊、住院病区、手术室、技诊科室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必要时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

2)一级防护:适用于门诊预检分诊、急诊救治、口腔/眼科/耳鼻喉门诊、内镜检查、对甲类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医务人员,包括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防渗隔离衣、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

3)二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诊、收治甲类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隔离病区、ICU、影像检查、实验室核酸检测、患者转运、为疑似或确诊患者手术、对确诊或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为经空气传播疾病的患者近距离操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工作鞋、洗手衣、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鞋套等,必要时在防护服外加穿防渗隔离衣或加戴防护面罩。

4)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甲类或按甲类管理传染病患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实施气管切开和气管插管、核酸检测、解剖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尸体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 工作鞋、洗手衣、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 一次性防渗隔离衣、长筒鞋套,有条件的尽量使用加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

(二)放射性危害因素

1.管理措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并完成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
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2)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布局和分区应合理,并采取适当的屏蔽和放射防护措施,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放射防护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3)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时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并定期开展放射防护与质量检测工作。

(4)制定、完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在放置或使用射线装置、放射源的科室,如影像科、导管室、手术室等设置专门的安全员,对工作场所射线装置、放射工程防护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用品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职能管理科室对放射相关科室职业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定期检查。

(5)为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管理和培训档案。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定期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6)制定相应的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宣传和定期演练。
    2.个人防护

(1)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需根据操作内容选择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可选择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铅橡胶围裙、铅橡胶帽子、铅橡胶颈套、铅橡胶手套、铅防护眼镜和防放射性污染用品等。
    (2)从事介入治疗操作的医务人员,应合理应用防护设施降低外照射剂量,并按照相关要求在防护衣内外佩戴2个剂量计。

(3)从事操作放射性药物的医务人员,宜开展手部剂量和眼晶体剂量监测,并配置个人去污用品;操作大量气态或挥发性放射性物质的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内照射剂量监测。
    (4)核医学医务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选择使用移动铅屏风、注射器防护套、带有屏蔽的容器、托盘、长柄钳、分装柜等防护设施,以降低受照剂量。
    (5)从事放射性敷贴治疗的医务人员,需要佩戴有机玻璃镜或面罩。
    (6)从事放射治疗的医务人员,进入含源机房时,需要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

(三)物理性危害因素

1.管理措施

(1)紫外线消毒时健康损害的预防:

操作人员熟悉紫外线的健康损害特点和防护措施。

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设置现场警示标识。

做好个体防护。

发生紫外线照射意外暴露后,及时、规范处置。

(2)紫外线消毒时职业环境安全要求:

在打开紫外线前,室内人员必须全部退出,并关闭门窗,操作人员在室外打开紫外线灯开关。

如果紫外线灯的开关无法设置在室外,且必须靠近紫外线灯管打开,则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眼部防护用品后方可操作。

正在紫外线消毒的房间应上锁,并悬挂警示标识,防止人员擅入造成健康损害。

在紫外线灯关闭后,人员才能进入消毒室;对于可产生臭氧的紫外线灯管时,应在消毒后开窗通风 30 分钟,人员方可进入。

(3)从事激光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激光治疗仪器设备的操作,不得擅自拆解、自行维修激光设备,工作时佩戴眼部防护用品。

2.个人防护

(1)避免直接接触紫外辐射。 接触低强度紫外源操作,可使用玻璃或塑料护目镜、风镜以保护眼睛。

(2)严禁裸眼观看激光束。采用激光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需佩戴防激光辐射护目镜。

(四)化学性危害因素

1.管理措施

(1)优先采用同样有效但无或低毒(害)的化学物质。

(2)根据化学物质的理化特征及健康损害特点,设置有效的防止泄露、喷溅、报警装置、事故通风等防护设施和措施。

(3)保持工作场所良好通风,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接触时间和频率,降低化学性危害物质的浓度。

(4)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或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应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冲淋、洗眼等应急处置设施。

(5)为操作人员配备有效、舒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6)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定期开展操作规程指导和培训,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

(7)职能管理科室加强对应急处置、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对职业安全防护设施、应急处置物质、个体防护用品等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在存在可能发生化学性急性中毒、皮肤和眼灼伤的科室,如消毒供应中心、病理科、检验科等,设置专门的安全员,对防化学品泄漏、作业场所通风等工程防护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个人防护

(1)对于乳胶过敏的医务人员,使用其他材料替代,减少直接接触乳胶的时间,使用乳胶制品后立即洗手并进行干燥。

(2)挥发性、腐蚀性或刺激性化学试剂(如消毒剂、酸碱等)的配制和使用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医务人员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工作服、防毒口罩、化学防护手套、防护眼罩或面屏等。

(3)配备制剂或药品处理过程可能存在化学危害的,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服、防护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

(五)工作相关职业紧张

职业紧张的防护措施主要以健康干预为主,针对医务人员可能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制定并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主要管理措施包括:

1.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医院思想政治工作,为医务人员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

2.开展心理援助计划,提供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

3.鼓励采用个人释压方式, 开展心理小组访谈、健身运动、放松练习等方法,减轻工作压力。

(六)不良人因工效学因素

1.管理措施

(1)设计合理的工作区布局,以减少因搬运病人等不良人因工效学因素造成的肌肉骨骼损伤。

(2)加强健康教育,传播骨骼肌肉损伤预防和干预措施, 提高医务人员预防肌肉骨骼损伤疾患的意识, 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运动康复活动。

(3)提供符合人因功效学要求的设施、设备、工具、用具,如检查辅助器具、座椅、工作台,预防和降低工作相关肌肉骨骼损伤疾患的发生。

(4)为医务人员提供运动、休息场所和设施设备,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减少不良人因工效对肌肉骨骼系统的影响。

2.个人防护

(1)尽量使用机械化、省力设施和工具,改进工作位置(姿势),适当减少抬举、推拉重物,减少紧张、重复性和不良姿势。

(2)注意通过伸展活动等方式缓解肌肉紧张,避免颈椎病、肩周炎和腰背痛的发生。

(3)在伏案工作时,注意保持正确坐姿,上身挺直。

(4)调整椅子的高低,使双脚适合平踩地面。

(5)长时间使用设备仪器的,工作时设备仪器的仰角应与使用者视线相对,不宜过分低头或抬头。有条件的建议每隔 1-2小时休息一段时间,向远处眺望,活动腰部和颈部,做眼保健操和工间操。

(6)长时间站立岗位,建议两腿重心交替使用,防止静脉曲张。建议通过适当走动的方式保持腰部,膝盖放松,促进血液循环。

工作组织和职责

(一)领导组及职责

医院成立职业安全防护领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防保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主任

成  员: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   

职  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院职业安全防护各项工作;召开领导组工作会议,对职业安全暴露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部署;对医院在职业安全防护及暴露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贡献或重大失误的科室及个人进行奖惩等。

(二)职业安全防护管理科室及职责

职业安全防护日常管理工作由防保科负责

职责:对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将上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传达给临床科室定期对临床、医技科室职业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督促改进;组织相关科室接受上级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对相关工作进行持续改进;对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开展较和较差的部门和个人,提请领导组进行奖励或惩罚

医疗机构职业安全防护责任

医疗机构应为医务人员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和条件严格执行职业安全防护相关规定,落实健康中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相关要求,保障和促进医务人员健康。

1.为医务人员提供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

谐和人性化的工作环境。

2.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防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职业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促进工作。

3.开展健康指导工作,为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4.采用符合职业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风险。

5.加强职业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针对可能发生的急性

职业安全暴露事故编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设施设备及急救用品,开展应急演练与评估。

6.开展职业安全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7.按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8.建立保护和促进医务人员健康的相关制度,积极组织

医务人员开展健身活动。

(四)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权利和义务

医务人员有获得职业健康保护和促进的权利。医务人员要树立和践行职业健康安全理念,主动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形成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健康安全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1.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健康影响和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2.学习和掌握与职业安全相关的制度标准、职业危害防

护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树立健康意识,自觉接受职业安全教育、培训,享有

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保障等职业健康服务。

4.倡导健康工作方式,积极践行职业健康安全先进理念和文化,养成良好的工作方式和习惯,争做职业安全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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