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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医院传染病患者规范诊治和转诊制度
发布日期:2023/6/9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368 次 [关闭]

1、医院严格实施传染病多级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时引导至专业的感染性疾病科进行诊治和处理

2、医生在接诊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照国家相应传染病诊断标准或诊疗方案进行规范检查、诊断和治疗

3、临床医生如对特定传染病的诊疗能力不足,应及时转诊至有诊疗能力的科室。如因为病情等原因不方便转诊,则应及时邀请有诊疗能力的科室开展会诊,并按照会诊建议规范诊治。

4、如医院不具备某种传染病救治能力,或上级部门要求对特定传染病实行定点诊治,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相应的医疗机构。

5在进行传染病患者转诊时,应将病历资料复印件等随病人转送,做好转诊记录。转运过程中,要避免进行易于造成传染病病原体广泛传播的操作如条件许可,呼吸道传染病者最好采用负压式救护车进行转运。做好转运车辆、设备、用品、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6在转诊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

7、医院应采购和储备一些用于常见传染病诊断、救治的试剂药品加强医护人员传染病规范诊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传染病病原学确诊能力和规范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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