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一、管理类文件材料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案、制度等法规政策性和重大业务建设类材料 永久
2、规定、请示、批复、通知、报告基础性、技术性和事务性材料 30年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文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审批表 30年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报表
年度报表 永久
季度报表、月报表 5年
二、结算类文件材料
1、住院补偿结算材料,其中住院发票报销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若参合农民已参加商业保险或医保的,须复印住院发票并由商业保险公司或医保部门加盖公章) 5年
2、门诊补偿结算材料(存放在各经办定点医疗机构) 3年
3、普通慢性病补偿结算材料(存放在各经办定点医疗机构或区合管中心) 5年
4、特殊慢性病补偿结算材料(存放在区合管中心) 5年
三、基金会计类材料
1.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5年
2.会计账簿(含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分户账) 15年
3.基金决算 永久
4.月报、季报、财务报告 5年
5.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6.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五、不同载体的电子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低不得少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