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8日,我区洪林镇53岁的黄姓患者因高处坠落致头部及全身外伤昏迷,进入我院ICU治疗。尽管我院积极抢救,病人状态仍持续恶化。5月14日,我院组织专家会诊,严格参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卫生部公布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经头脑CT、脑干测试、脑电图检测、自主呼吸停止测试等诊断后,判定为脑死亡,认为已无生还可能。随后,患者家属得知亲人的生命已无法挽回,愿意无偿捐献器官去挽救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
5月15日,上海市仁济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肝胆外科的器官移植团队在庄重地与捐献者遗体进行告别后,顺利完成器官获取手术。同时,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中等待肝、肾源的三名患者,将因该患者赠送的这份无价的“生命礼物”而重获新生。
我院首例人体活体器官的成功捐献,使生命和爱心得以延续与传承!将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增添夺目的光彩,这种大爱无疆的精神,将于山河同存,与日月同辉!(文/图 谢宝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