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2年8月正式成立,承担着全市医疗纠纷调解、法律援助、风险防范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按照统一保险、统一责任、统一步骤、统一价格、统一方案、统一调赔服务的“六统一”原则,逐步建立规范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向当地医调委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患者支付保险赔款。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使医疗纠纷处理更加方便、快捷、赔偿快、效率高,向“还医院以宁静、还医患以公正、还社会以和谐”目标迈进。
宣城市医疗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受理和调节医疗纠纷;
2、协助调节重大疑难医疗纠纷;
3、在调解工作中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4、为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
5、为符合条件的医疗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6、向有关部门反馈全市医疗纠纷情况,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