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皖卫药〔2015〕6号)、《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皖卫药〔2015〕7号)、《宣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宣医改组〔2015〕1号)和《宣州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宣区医改组〔2015〕1号)文件精神,宣州区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组于2015年5月27日对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了比选,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2家药品带量采购配送公司:
安徽省宣城市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
二、1家药品带量采购后备配送公司:
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本公示期限3天,2015年 5月29 日—6 月 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宣州区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监督组反映。
宣州区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组
2015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