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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中心医院被省卫生厅批准为三级综合医院
发布日期:2013/11/12   发布者:综合办   阅读次数:17087 次 [关闭]

    根据省卫生厅皖医机构[2013]23号文件,我院被省卫生厅批准为“三级综合性医院”。这是全省第二家被批准为三级综合医院的县级公立医院。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院紧紧围绕三级综合医院创建标准,完善相关组织,加强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基础建设,全院职工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医院的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医疗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这次创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成功,完成了全区人民对中心医院创建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期望,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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