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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医院控烟巡查和劝阻制度
发布日期:2023/6/19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327 次 [关闭]

1.医院及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均将控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院内全面禁止吸烟。

2.在全院及各科室入口、等候区、厕所、走廊、电梯、楼梯、医生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在候诊区、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医生值班室等处均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3.全院每位职工,包括每位医务人员、保洁保安等,均有吸烟劝阻职责,一旦发现室内有人吸烟,均有上前劝阻和引导的义务。

4.各临床、医技科室、门诊部在当班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人员中设立控烟巡查员,结合日常诊疗活动和专项巡查,对全院各区域进行无死角控烟巡查。

5.控烟巡查或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有人在室内吸烟,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上前文明劝阻,并指引吸烟者至一楼室外吸烟区吸烟。劝阻时应态度良好,做好解释工作。遇有顽固不配合且态度恶劣者,报告医院保卫科协助处理。

6.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掌握科室内每名职工的吸烟情况,并积极提供帮助,鼓励和支持职工戒烟。

7.各临床医生应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常规询问患者的吸烟史,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医院设立专门的戒烟门诊和热线,为戒烟者提供技术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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