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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医院健康促进和控烟工作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23/6/19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295 次 [关闭]

1.医院将健康促进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工作纳入到各临床、医技科室和门诊部的绩效考核。各相关科室相应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控烟等相关工作纳入到本科室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

2.医院每月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和门诊部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科室进行绩效扣分,与科室的绩效工资挂钩。

3.各临床、医技科室和门诊部定期对本科室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可结合医院的绩效考核扣分情况,将相应的科室绩效损失与个人的绩效工资结合。

4.医院层面及各科室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奖励、处罚措施及实施细则,对工作开展较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开展较差、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给医院或科室荣誉造成影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惩罚。

5.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绩效奖金分配倾斜;在一定范围通报表扬;推荐参与表彰;在评先评优、职称申报评聘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等。

6.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绩效奖金扣款;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和公开检讨;情节严重者,禁止或暂缓责任人员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评聘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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