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有序、高效应对非常态情况下我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宣州区辖区内、非常态情况下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
三、成立我院非常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领导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防保科主任
成 员:王丹 孔蓓
其中王丹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核实和非常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孔蓓负责对相关资料、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等再次进行审核。
四、非常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程序
1、接受申请或上级部门指定的签发任务
2、通知办理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及情况说明;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表》;
(4)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相关佐证材料,如病历、亲子鉴定结果、户口本等。
3、工作人员对办理人员提交的材料认真调查核实,确认完整、准确、无误。
4、召开非常态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领导组会议,领导组针对非常态下出现的问题,根据提交材料,结合客观事实情况进行讨论,做出是否签发的结论,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认真做好签发登记。
五、非常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完成后,应及时向宣州区妇计中心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