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应结合实际,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每年至少2次在相关科室开展演练,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全院各科室的配合程度,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2、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在诊治、检查患者过程中,如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必须立即(2小时内)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收的报告及快速核实后,立即向防保科和院领导报告。
3、防保科接到临床、医技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后,经简单核实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院内相关专业专家进行再次核实,如确属无误,立即启动院内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核实后2小时内)向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汇报。
4、需要报告的传染病疫情包括:(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按照甲类管理(如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1例及以上。(2)国家、省级或本地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如脊灰、血吸虫病急性感染、麻疹、疟疾、丝虫病等)病人、疑似病人1例及以上。(3)宣州区新发现的传染病,包括输入性传染病,如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等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1例及以上。(4)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死亡(怀疑与传染病相关)1例及以上。(5)其他传染病在24小时内,在同一个学校、幼儿园、单位、自然村等局部区域内,发现3例及以上(包括疑似病例)。(6)上级部门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传染病疫情。
5、医院应安排专门职能部门和人员协调配合上级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生物样品采集等工作,所有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6、相关科室应对传染病疫情发现、处理、报告等过程做好记录,资料妥善保存。
7、医院将各临床、医技科室报告、处理传染病疫情及参加演练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定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