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所需材料(请仔细阅读并准备齐全)
1、携带新生儿父母有效期身份证(原件),外国国籍请携带护照,港澳台居民需来往内地通行证。
2、如不是新生儿母亲办理,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办证人有效期身份证原件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
(注:①委托书由医院提供,病房宣教同时下发;②★委托书必须有新生儿母亲的亲笔签字或按红手印)
3、出生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助产医生写的,一般出院当天
给你)
二、温馨提示如下:
1、★想好宝宝的姓名,出生证打印后将无法更改,请慎重!
2、携带孕妇保健手册(做产检记录册子)及整个孕期产检的所有报告单(血、尿、B超,住院分娩后床位医生收走的除外)。
3、如果你有保险要报销的请咨询好需要的相关资料;
4、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产妇出院时未办理出生证,下次前来我院办理时,为保险起见,来前请一定拨打咨询电话2026136询问是否可以办理,以免耽搁您宝贵的时间!
5、办理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佟公路117号)住院部6楼消化内科病房护士站旁边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