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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心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1/8/31   发布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556 次 [关闭]

一、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医院将无烟医院建设工作纳入到各临床、医技科室和门诊部的绩效考核。各相关科室相应将控烟工作纳入到本科室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

2.医院每月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和门诊部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科室进行绩效扣分,与科室的绩效工资挂钩。

3.各临床、医技科室和门诊部定期对本科室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可结合医院的绩效考核扣分情况,将相应的科室绩效损失与个人的绩效工资结合。

4.医院层面及各科室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奖励、处罚措施及实施细则,对工作开展较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开展较差、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给医院或科室荣誉造成影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惩罚。

5.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绩效奖金分配倾斜;在一定范围通报表扬;推荐参与表彰;在评先评优、职称申报评聘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等。

6.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绩效奖金扣款;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和公开检讨;情节严重者,禁止或暂缓责任人员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评聘等活动。

二、控烟巡查、劝阻和制度

1.医院及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均将控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院内全面禁止吸烟。

2.在全院及各科室入口、等候区、厕所、走廊、电梯、楼梯、医生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在候诊区、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医生值班室等处均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3.全院每位职工,包括每位医务人员、保洁保安等,均有吸烟劝阻职责,一旦发现室内有人吸烟,均有上前劝阻和引导的义务。

4.各临床、医技科室、门诊部在当班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后勤保障人员中设立控烟巡查员,结合日常诊疗活动和专项巡查,对全院各区域进行无死角控烟巡查。

5.控烟巡查或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有人在室内吸烟,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上前文明劝阻,并指引吸烟者至一楼室外吸烟区吸烟。劝阻时应态度良好,做好解释工作。遇有顽固不配合且态度恶劣者,报告医院保卫科协助处理。

三、控烟培训和吸烟干预制度

1.宣城市中心医院制定控烟和无烟医院创建工作培训制度,分别对医院参与上级部门的培训、开展院内培训等工作进行规定。

2.医院应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相关工作培训和会议,并及时将培训和会议要求汇报给院领导和传达给医院相关科室、人员。

3.建设管理科室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按需)开展对全院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各科室可根据本科室需求,进一步组织科室内部培训。

4.培训的方式可根据工作要求灵活开展,如举办学习班进行集中培训、制作培训视频方便个人学习、以临床科室为单位开展针对性培训、结合日常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个别指导等。

5.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上级部门关于控烟和无烟医院创建的相关文件、方案、专业培训、《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评分表》、本院工作方案、要求等。

6.工作培训资料应妥善保管。培训资料应包括:培训通知、签到簿、日程表、课件、影像和考核资料等。

7.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掌握科室内每名职工的吸烟情况,并积极提供帮助,鼓励和支持职工戒烟。

8.各临床医生应结合日常诊疗工作,常规询问患者的吸烟史,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医院设立专门的戒烟门诊和热线,为戒烟者提供技术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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