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是医院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配置管理。
目前,该科在编2人,科长、干事各1人。
其主要功能:
1.负责有关人事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把关、落实工作。
2.负责审报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科室设置、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
3.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配置与动态管理。全面掌握人员年龄、学历、专技职务构成和人员分类分布状况及梯队结构、能力、业绩发挥等情况。在人员流动、人才培养、优化配置、岗位设置等方面当好参谋。
4.负责年度补充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的上报,紧缺高级人才的引进审批,新进人员人事代理委托以及新职工岗前培训等项工作。
5.负责各类人员、工资、劳动情况、机构编制和卫生系统职工构成情况统计年(季)报以及各类人员名册的填报工作。
6.负责从业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管理,依法做好督查。
7.负责各类劳动用工管理。办理各类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鉴证及解聘、中止等项手续。负责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残疾职工确认等项工作。
8.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办理各类人员转正定级、工资晋升、护龄津贴调整以及各项保险的参保、转移、中止等项手续。
9.负责各级人才培养、专技职务和技术等级的申报工作。负责除网络报名外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推荐申报及申报材料的核实、公示、上报。负责除国家和省规定不进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外的工程、政工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申报工作。
10.负责专技职务聘任和控编工作。办理专技人员《专技职务聘约》的签约、续签、等手续。按核定的专技职务结构比例,办理中高级专技人员聘任资格的审核手续。
11.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以及年度考核结果的上报、复核认定及登记归档工作。
12.负责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到龄人员延退或退休审批手续,办理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手续。
13.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建立健全各类人员资质、能级等方面的人事档案资料。有关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年终移交上级主管部门存档。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