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心医院因灭火器质保期已到,需进行维修检测,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XCZXYY-20201030
2、项目名称:宣城市中心医院消防器材维修检测
3、项目单位:宣城市中心医院
4、资金来源:宣城市中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专项资金
5、项目预算:4.5万元整
6、控制价:4.2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提供消防产品维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报价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1、提供的消防产品必须为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质量信息查询系统登记,准入状态为“有效”,执行标准为GB4351.1-2018最新标准。
2、双方签订合同前,成交人提供灭火器维修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消防器材维修数量为5kg干灭火器714具、3kg二氧化碳12具。成交价为含税价,包含运输等一切费用。
4、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人15天内维修结束(不可抗拒原因顺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一个月内结清货款。并负责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成交人另需提供不粘胶质保期标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消防产品维修资质原件扫描件。
(2)参与报名的单位,根据询价文件清单内容(见附件),一次性报价,密封好送至宣城市中心医院五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2、招标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五楼第二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评标办法:按有效最低价中标。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视为流标,宣城市中心医院保卫科重新组织招标。如有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时,评审小组则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综合因素进行投票表决,得票高的供应商则为本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注意事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未遵守询价文件要求,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采购。
八、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宣城市中心医院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佟公路117号
联系人:赖晓宣
电话:18956302010
附件:报价单(含承诺函)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