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宣城市中心医院对影像科医用影像诊断显示屏以及新生儿科相关设备维修项目于2019年11月19日进行院内挂网公开招标,因有效报名家数不足三家,拟二次挂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采购单位:宣城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编号:2019YLSB1119
三、项目名称
(二):医疗设备维修 第二包:婴儿培养箱、黄疸治疗灯及黄疸治疗箱检测维修
四、产品质量要求:
1、购置设备保证原厂产品并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满足临床科室使用;
2、国产设备提供三年质保,进口设备提供两年质保(必须是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承诺)。
五、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首付50%,6个月付40%,质保期满后付10%尾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从事以上设备生产或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进口设备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家授权,国产设备无需厂家授权,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否则该品牌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提供本产品销售合同两份以上。
5.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批准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报价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报价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报价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提供厂家授权。
5.报价人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或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
八、公开招标要求:
1、 本次招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签《承诺书》一份。
2、如发现恶意的诋毁、诽谤、围标、串标等恶性竞争行为,经查询一旦证实,将纳入我院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允许参加我院的招投标活动。
3、招标文件报名后到设备科下载电子版资料。
4、投标人需提供5分钟产品介绍,口头或PPT模式。
5、设备维修项目所需更换的零部件需原厂备件并确保维修质量。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日
(节假日以及每天午休时间除外) (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徽省宣城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现金200元购买(交财务科)
十、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
2.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3.开标地点:安徽省宣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单位名称:安徽省宣城市中心医院采购领导组
采购项目单位地点:安徽省宣城市佟公路11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员:谢幸玲、程璨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563-2029608 0563-2026041
采购项目电子邮箱:2280018078@qq.com
附件:宣城市中心医院公平竞争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