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宣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电开水器采购及安装。
二、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若为经销商,同时须提供该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合法代理商证明,具有相关产品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类似电开水器安装项目至少二份,且单项金额不少于1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四、开标时应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3、非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退还)。
5、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
(2)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省级以上)
(3)CQC或3C产品认证证书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5)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
四、获取标书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5日上午11:00止(北京时间, 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标书文件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3)获取标书文件方式:现金或转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鳌峰支行;户名:安徽省宣城中心医院;银行账号:34001756108050536727)购买,200元/份(已参加过投标的不收取费用,首次参加的收取费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小会议室
六、联系地点及方式
(1)联系地址:宣城市中心医院总务科
(2)联系人:李主任:0563-2829775
宣城中心医院总务科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