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 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53号)文件,2021年8月18日区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主任王传福、区卫健委财务科主任吴冰来我院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调研工作,我院物价分管院长陈拥军、财务科及医保物价办等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医保物价办专职物价员唐臻祎汇报了我院38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申报流程、相关印证材料的取证、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等工作。
区医保局王传福主任、区卫健委吴冰主任对我院在项目定价工作中的成本测算及相关印证材料进行仔细地查验审核。调研中两位主任对我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院内定价流程、印证材料的取证及成本测算的科学性、规范性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院内完善好定价工作流程后,报送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备案,并严格履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将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在显著位置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一案一卷宗”方式留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