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城市中心医院医疗事业发展需要,现特向社会公开第二批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床岗位 |
专 业 |
学历及学位 |
名额 |
备 注 |
新生儿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以上学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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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以上学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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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以上学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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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胸外科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以上学位 |
2 |
必须具备临床外科执业证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吃苦耐劳,热爱医学事业,安心本职工作;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
3、出生年月日要求:临床岗位年龄均要求初级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主治及以上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学历:经国家统一考试入学的全日制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五日每天8点至17点(星期六下午、星期天、清明节除外)。
2、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3、提交材料:①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③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需提供毕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④个人简历;⑤具有执业证书的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考试材料费100元。
5、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资格审查;统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公示考试结果;并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内拟录,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理论考试
时间:四月六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
六、面试
1、时间:四月七日上午8:30---12:00
2、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三楼小会议室
七、体检 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 0563-2829710
宣城市中心医院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