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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疗保险规定病种慢性病就诊证》申请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4/5/28   发布者:医保科   阅读次数:17204 次 [关闭]

《慢性病规定病种就诊证》申请表

医保慢性病规定病种

1:Ⅱ期以上高血压(含Ⅱ期);
2:心脏病并心功能不全;
3: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
4:失代偿期肝硬化;才
5: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
6:慢性肾功能衰竭;
7: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8: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丁);
9: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肺心病;
10:活动性结核病;
11:类风湿性关节炎;
12:系统性红斑狼疮;
1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4: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
15: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维持治疗);
16:精神类疾病(需药物治疗);
17:帕金森综合症;
18:视网膜眼底出血、视网膜黄斑变性;
19:癫痫;
20:慢性萎缩性胃炎;
21:前列腺增生;
22:克隆氏病;
23:脑瘫(限18以下居民医保);

24:强直性脊柱炎;

25:慢性脊髓炎(暂限职工医保);

26:重症肌无力(暂限职工医保)。

27:血友病;

28:多囊卵巢综合症。

29:慢性结肠炎(须附肠镜报告);

30:慢性胰腺炎;

31:慢性肾脏病;

32: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注:本慢性病规定病种同时适合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慢性病定点医院为:市医院、中心医院及中医院;精神类疾病只能定点在市精神病医院。
一、慢性病申请流程:
1、请携带参保证及相关病历领取慢性病申请表;
2、本表由就诊医院医师填写,并在该院的医保科盖章;
3、将盖好章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附病历、化验检查报告单,送至医保中心审理科审批;
4、领取《慢性病就诊证》时请携带1张2寸免冠照片及参保就诊证。


二、异地安置申请流程:
1、携带参保证领表;
2、选择安置地的两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在安置地医保中心盖章(职工医保需单位加盖公章,灵活就业除外);
3、将填写完整及盖好章的表格复印2份(含原件1份)交至医保中心备案;
4、在安置地因疾病住院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拨打申请表下方的电话号码报医保中心备案,节假日顺延;
5、回来报销时要携带参保证、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需加盖医院财务章)及出院小结。


三、职工慢性病就诊证使用注意事项:
1、报销比例:慢性病每年起付线为800元,符合政策范围内起付线以上部分的检查及治疗报销85%;其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三种病为90%;
2、规定的慢性病在指定医院就诊时不能使用个人帐户IC卡,只能使用现金支付并保留好发票及副联,从发证日开始计算费用,当年起付线按月折扣;
3、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确须常年在外地医院诊治的需办理转院手续,一年一次(只能指定一家公立医院),已办理异地安置的则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4、每年的12月底次年元月10日前把当年就诊的规定的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交至定点医院医保科,逾期不予办理。

四、居民慢性病就诊使用注意事项:
1、报销比例:慢性病每年起付线为1000元,符合政策范围内起付线以上部分的检查及治疗报销60%;
2、规定的慢性病只能在指定的医院就诊,并保留好发票及副联,从发证日开始计算费用,当年起付线按月折扣;
3、规定的慢性病病种确须常年在外院医院诊治的需办理转院手续,一年一次(只能指定一家公立医院),已办理异地安置的则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4、每年的8月底9月10日前把当年就诊的规定的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交至定点医院医保科,逾期不予办理。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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