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区卫生局要求,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由我院自行组织考核,现将2015年度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我院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
二、考核程序:
考核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既要有考核综合得分(必须要打出具体分数),也要有综合评价测评结果(如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时间:即日起到4月1日前上报到人事科。
四、注意事项:
1、考核优秀的比例按科室人数的5%确定。
2、考核表格请各科室自行下载并正反打印,内容一律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并签名,不得打印。
3、新招录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试用期满且累计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4、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5、如果在考核结果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必须在考核表相应栏目中书面说明理由:
(1)考核表中被认定为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只写评语的。
(2)考核结果为:没有定等次的。
(3)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4)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人员。
附: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考核表
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测评统计表
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年度考核表
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测评表